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鉅亨網新聞中心一、依據:依據本公司為因應興櫃掛牌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作業,於民國104年11月27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案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二、公告事項:茲將本次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相關事宜公告如下:(一)本次全面換發作業應換發之股票,為歷年已發行之全部股票,計普通股14,893,446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金額計新台幣148,934,460元整。(二)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作業之換發比率為1:1,即舊股票1股換發無實體股票1股,換發後之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新發行之股票將委託台灣證券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採無實體方式帳簿劃撥登錄及交付。(三)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基準日及相關作業日期:1、股票最後過戶日期:民國104年12月24日。2、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04年12月25日至105年1月3日止。3、股票全面換發基準日:民國104年12月29日。4、新股票開始換發日期:民國105年1月4日起。5、自新股票換發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6、無實體股票交付日期(興櫃掛牌日):俟主管機關核准興櫃掛牌後另行公告。(四)新股票印製說明及簽證:1、本公司自本次全面無實體換發新股起,一律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屆時將不再發行實體股票。2、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本次全面換發新股採無實體發行)(五)換發無實體股票相關手續:1、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寄發股票換發通知書給各股東。2、由於本公司本次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請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集保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號,以利辦理無實體股票換發作業。3、已過戶舊股票換發:持有之舊股票已辦妥過戶者,請於105年1月4日起持舊股票、原留印鑑及『登錄專戶轉帳申請書』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劃撥手續。4、未過戶舊股票換發:持有之舊股票尚未辦妥過戶者,須俟105年1月4日起,持舊股票、轉讓過戶聲請書、證券交易稅完稅證明、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股東印鑑卡、印鑑及『登錄專戶轉帳申請書』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過戶手續後,再辦理劃撥。5、郵寄辦理換發者,除依前述辦理外,另請以掛號郵寄,以免遺失。(六)股票換發處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二段85號7樓;電話:(02)2541-9977)。三、其他未盡事宜,依公司法及其他法令規定辦理。四、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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